中山大学原名广东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1926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名为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目前共有广州南、北、东及珠海四个校区,总面积达6.17平方公里。中山大学具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和良好的学术风气,是一所涵盖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学、医学、药学和管理科学等在内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32个学院和5个直属系,有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180个学科专业,有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251个学科专业;现有102个本科专业,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11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23个二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还拥有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中国的第一个大学生体育训练。
中山大学在办好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人才培养模式先进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发展教育。学校将教育看作是学校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贯“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旨,遵循“充分整合学校和社会优质资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学,致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现有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13000多人;我校已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的教育办学体系。多年来,中山大学教育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各类专门人才,得到社会的好评。
学校实行学年学分管理,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的课程,成绩合格,发给中山大学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6)边疆、山区、牧区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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